如果有的官员做得好,被加封一些虚衔的话,还有不少补助。而且虚衔和兼职都是叠加按照全职计算的。
2、加俸
这加俸就太好玩了,内容极其繁杂,估计北宋官员自己都懒得搞清楚。
加俸包括但不限于服装、茶酒厨料、薪炭、盐、随从衣粮、马匹刍粟、添支(增给)、职钱、公使钱及恩赏等。
如果是宰相,春、冬服各绫二十匹、绢三十匹、绵百两。
这里的匹并不是标准的长度,但像宰相得到的这些布匹,除了家人做衣服,基本上开个布店是没有问题的。
除此之外,各级官员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生活补助,比如:
茶、酒、厨料、薪、蒿、炭、盐诸物、喂马的草料及随身差役的衣粮、伙食费等……
基本上相当于各级官员一家子和佣人的吃穿用度,朝廷全额报销。
另外,一定官职以上,还有一个逆天的利器,便是招待费,上不封顶!
3、禄粟
禄粟就是米,计量单位是石(音同“旦”,重量计量单位)。当时一石折合现在约为57公斤。
宰相每月禄粟一百石。如果是县令一级,也有禄粟三到五石。
也就是说,宰相一个月光是米就能领5700公斤!
而小县令也能领到一两百公斤米,这家人肯定吃不掉。吃不掉自然要换成钱卖掉。
即使是按照保守的1公斤米5元计算,宰相这部分米可以拿到28500元,县令为855元到1425元。
4、职田
北宋不但给米,还给田。
北宋主要是“高薪养廉”,所以,职田制应运而生。
诸路职官,各有“职田”,两京、大藩府四十顷,次藩镇三十五顷,直至边远的小县,也有6/7顷!
在农耕文明的古代,有田那可是不得了的事情。
有了田,租给佃户打理,官员收租金即可,就和今天租房性质差不多。
另外,北宋各部门的“公用钱”借贷的利息,公用“职田”的收入,很大一部分进了“小金库”。
没事用“小金库”的钱犒劳一下小弟们,是北宋各单位一把手们经常干的事儿。
综上可以发现,在北宋要想生活好,那就做官,而且最好做大官。宰相与县令的待遇差别还是非常大的。
无论是王安石、苏轼,还是包青天,为官确实清廉,但可绝对不穷,都是极有钱的主儿,年薪都是上百万,甚至上千万。
但到了明朝,这种事情就没有了,官员们的工资就只有禄米一项,后来夹杂着俸银一起发放。
当然,即便如此,在明朝初年的生产力极为低下的环境下。
官员们的工资,虽说比唐宋时期低得多,但比起那些吃不饱穿不暖的老百姓来说,还是很有保障的!
更况且做了官以后,利用职权可以各种方式进行捞钱,全力一旦变了现,往往就会散发着诱人的光芒!
但这个推官郑剑亭,看上去应该不是那种很擅长捞钱的贪官,家中的布置还算简朴,整个家中,并看不出有多少值钱的东西。
郑夫人有些歉意满满的出门,将张丹青和林开迎进了屋,两人还没开始坐下,郑夫人便开始痛哭流涕的诉起了苦,大意无非是这个郑剑亭不顾家,女儿的尸骨都运回来了,既不找道士和尚做法事,也不愿意为女儿的冤死找出真凶!
这种行为,妥妥的渣男无异!
张丹青和林开,二人相视一笑,静静的听着郑夫人的诉苦,这种夫妻之间的嚼舌根话语,作为外人,他们并不好插嘴!
只是静静的听着,任由郑夫人一个人肆意的发挥,眼见二人并不打算接话的样子,郑夫人越说越来劲,直接就透露出一个惊天八卦:
这个郑剑亭也不是个老实人,当年只不过是个举人,虽说相对于平头百姓还算富足,但在官场之中,照样是个拿不出手的穷书生,为了能够捞个官做,郑剑亭毫不犹豫的便投靠了恩师,并提出了入赘恩师府中的要求,为此,妻家倒也没算亏待他,直接就安排了一个县尉官职,后来几经升迁,这才做到了正七品推官位置!
可能是由于这个郑剑亭入赘的缘故,常年在妻家受尽了窝囊气,不论是凶悍的夫人,还是对他恩重如山的恩师兼岳父,都不是他所能够招惹的。
渐渐的,便开始在外头养起了小妾,还专门的在外头买了一间小宅子,用来专门给小妾居住!
眼下女儿的尸骨运回来,他竟然看都懒得看一眼,一整天在家都没见到人,铁定是和那个狐媚子住在一起了!!
郑夫人越说越气,说道后面直接一边说,一边哭的稀里哗啦的,闹得张丹青和林开二人尴尬不已!
只好空口白牙的空言安慰了几句,张丹青更是站起身来,提出要看一看他女儿的房间,看看能不能对破获此案有所帮助!
郑夫人微微一愣,总算是想找到了个主心骨一般,连忙将张丹青和林开迎进了女儿的闺房,亲自把女儿的花床蚊帐挂起,有些忧愁而伤感的说道:
“小女生前就一直住在这里,失踪的这几个月来,我每日都是以泪洗面,茶饭不思,如今惊闻女儿死讯!更是让我不知该如何是好,我在后半辈子,还不知道该依靠谁去……
我女儿还那么年轻,这凶手,居然也下得去手,还望钦差大人务必竭尽全力,替我女儿揪出凶手,让她九泉之下也好明目!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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